2015年1月3日星期六

我的閱讀習慣

1. 盡量不買書, 因為互聯網和圖書館已經有海量的書可看。
2. 每看30分鐘就休息10分鐘,休息的時候回想剛剛看過的內容,一來做總結,二來加深記憶。
3. 不低頭看書,保護頸椎。
4. 看書時把一切有可能發聲的東西丟到很遠的地方,例如手機、鬧鐘。
5. 一本書如果看完5%還沒有得到什麼啟發或者好處,直接pass。
6. 把書中值得回味的句子抄到筆記本,有空就拿來翻看。
7. 如果用三天時間看完一本書,就用十天的時間來回味、思考(運用逆向思維和發散式思維, 逆向思維是用來對書中觀點的證偽,無論作者多有名,有多少人認可,我都會先質疑,直到無法證偽為止,發散思維是為了把書中的觀點運用在表面看起來不相關的其他事物之上,也就是把學以致用最大化。看完書不思考等於把魚釣上岸來之後又丟進大海)。
8. 只在渴望看書的時候看書,製造渴望的訣竅在於不斷給自己提問題。

2 条评论:

  1. 多謝分享,很值得學習的態度,讓我也反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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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補充一點,第6點提到的拿筆記本出來翻看,我翻開筆記本的那一瞬間的感覺就猶如努力工作存錢的人拿出存折來欣賞存款數字的心情,是喜悅且珍而重之的。對已獲得知識的珍愛程度取決於對該知識的理解深度以及運用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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